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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高禾村、龙角村、新隅村、塘贝村、横坑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从发改投【2017】292号、从发改投【2017】293号、从发改投【2017】296号、 从发改投【2017】300号、从发改投【2017】301号、从发改投【2017】302号、从发改投【2017】303号、从发改投【2017】305号、从发改投【2017】307号、从发改投【2017】415号、从发改函【2017】373号批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现对从化区鳌头镇高禾村、龙角村、新隅村、塘贝村、横坑村、鳌山村、棋杆社区、鳌头社区、铺锦村、人和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从化区鳌头镇高禾村、龙角村、新隅村、塘贝村、横坑村、鳌山村、棋杆社区、鳌头社区、铺锦村、人和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78766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90778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主要对鳌头镇高禾村、龙角村、新隅村、塘贝村、横坑村、鳌山村、棋杆社区、鳌头社区、铺锦村、人和社区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鳌头镇高禾村、龙角村、新隅村、塘贝村、横坑村、鳌山村、棋杆社区、鳌头社区、铺锦村、人和社区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29404744.06元。

  4、工期:60日历天(工期延误处罚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六、资金来源:由广州市财政配套资金和从化区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3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2.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3.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开标室(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录入投标信息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出现报名费不足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3. 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项目,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中标并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1900万元以上的排水市政公用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需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必须明确显示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工程规模等)。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需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核定,所提供网页打印件通过网址无法查询到或与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不一致的,业绩无效。

  注:(1)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如管径、泵站提升量、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等技术指标)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2)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5)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的点击路径。

  10.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17年8~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须具备查询网址和授权码或提供企业用户名和查询密码供评标委员查询使用,否则将被视作非单位正式职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或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承包人中标后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架构,管理架构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否则,按施工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罚。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76682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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