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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大岭村、龙星村龙潭社区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从发改投[2017]290号、从发改投[2017]291号、从发改投[2017]294号、从发改投[2017]295号、从发改投[2017]297号、从发改投[2017]298号、从发改投[2017]299号、从发改投[2017]304号、从发改投[2017]306号、 从发改函[2017]37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现决定对从化区鳌头镇大岭村、龙星村、新村村、中心村、西向村、下西村、西山村、丁坑村、龙潭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区鳌头镇大岭村、龙星村、新村村、中心村、西向村、下西村、西山村、丁坑村、龙潭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78766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0-3790778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 020-87978726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

  四、工程概算总投资额:4560.5万元。

  五、资金来源:由广州市财政配套资金和从化区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其中最大的排水管道管径是DN500。

  3、监理范围:对从化区鳌头镇大岭村、龙星村、新村村、中心村、西向村、下西村、西山村、丁坑村、龙潭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4、招标控制价:92.8096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11月23日至 2017 年11月27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11月 28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 月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3(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7876682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1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二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我方理解你方对招标公告所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你方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在报名后仅仅是取得了参加下一步招投标活动的权力,而招标条件和时期则完全由你方决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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