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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通县污水处理厂溢水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污水处理厂溢水口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大发改[2017]273号文予以批复,项目资金根据大财发[2017]799号下达,工程总投资为47.5万元。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通县黄家寨镇宁张公路27公里处;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埋设0.6MPØ600波纹管790米,新建检查井8座,植被绿化恢复及栽植河北杨210棵。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25日;

  2.4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建设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须施工主项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业绩2项(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状态良好。

  (2)省内企业提供有效的青海省水利厅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进青备案手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安全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劳动用工诚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一套)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5.3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原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0971-2733323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1号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971-2822229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眼桥支行

  收款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6315820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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