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天发改函【2017】519号 文件批准, 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现对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天河区渔沙坦村、龙洞村、岑村、沐陂村、车陂村、柯木塱村、凌塘村、新塘村、棠下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图审查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天河区渔沙坦村、龙洞村、岑村、沐陂村、车陂村、柯木塱村、凌塘村、新塘村、棠下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
二、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020-87594680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20-85272361-60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5536908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村、龙洞村、岑村、沐陂村、车陂村、柯木塱村、凌塘村、新塘村、棠下村
四、工程概况:对车陂涌、棠下涌流域范围内渔沙坦村、龙洞村、岑村、沐陂村、车陂村、柯木塱村、凌塘村、新塘村、棠下村共9个城中村实施“进村入户、截污纳管”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分 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9.90万元。
3、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的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4、招标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6)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8)审查各项目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
(9)参与重大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0)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六、资金来源:市水投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17 年12 月 13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如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备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4、招标文件费500元/每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工程]。
3.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5. 投标人须按附件一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与本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1.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3.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020-85572208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
十三、凡递交本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单位,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将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在招标人以后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中,不接受已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招 标 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 月6 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天河区渔沙坦村、龙洞村、岑村、沐陂村、车陂村、柯木塱村、凌塘村、新塘村、棠下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后续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写,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无利害关系。
5.我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全部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