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1、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P32、33页中提到“设备供货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还应包括(但不限于)”,此项内容可在中标后提供。
2、 关于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设备资料提交均可在中标后提交。
3、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2.2-5.投标时,对于招标方未明确供货商品牌的设备或材料,投标方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货设备及材料厂家名单(三家以上有合格资质和业绩的一线厂家),作为备选名单。”此要求取消。
4、 招标文件第100页中,“9.1.8货物的样本、资料及说明书等技术支持资料”和“9.1.10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可在中标后提供。
5、 招标文件P104页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备注中要求“本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加盖盖章、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并提交两份”。现修改为“本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并提交两份”。
6、 <!招标文件P11页中,“9.5资格审查条件中第5条,项目经理由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现修改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或可通过扫描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598号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501
联系人:郑 坤 联系人:陈 华
电话:18195182587 电话:0951-5676173-8003(186951396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jgj2012@163.com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