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房产局的委托,对宁远县房产局公租房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2017]011215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lwcg-yzny-20171128)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的名称:宁远县房产局公租房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2017]011215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lwcg-yzny-20171128
(4)采购内容:宁远县房产局公租房供水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5)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预算:165.0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报名或投标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保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30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在宁远县九疑南路31号四楼(职业中专旁边)持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1月 2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2017年12月19 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远县房产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77629679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址:宁远县九疑南路31号四楼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8974689279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