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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明溪县城区雨污水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紫岭路一期延伸至民主路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溪县城区雨污水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紫岭路一期延伸至民主路段) 已由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审〔2016〕5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筹措 ,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16万元,主要建设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城区雨污水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紫岭路一期延伸至民主路段),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163746 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标段划分: 无 ;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 有效的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根据闽建〔2016〕5号及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其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明政文〔2017〕78号文件规定执行。

  (5)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无行贿证明复印件附入《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开标现场提交)。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2017年 12 月19 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进行网上报名,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投标人需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的,请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另行购取,费用按物价局规定收取,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7年12月26日24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紫岭路至民主路保证金”;②银行出具的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27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通过身份核验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委托人)

  7.4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明珠路129号 ,邮编: 365200 ;

  电话:0598-286887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红印山1号A区509 ,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5160896 传真:0598-5160898 ;

  联系人: 小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 242 658 260 010 001;

  交易中心名称: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

  监督部门: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8-281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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