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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尤溪城东水厂场地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闽咨招〔2017〕燕字12号(招标编号)的尤溪城东水厂场地工程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尤发改基〔2015〕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尤溪城东水厂场地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三奎新城;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钻孔布置约100个。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投资规模约1.5亿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水厂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及厂区内房建市政工程勘察;②输配水管道基础勘察。要求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竣工、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出具土石方比例报告,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进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勘察周期:3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具体要求的详细勘察并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其中内业10日历天,外业2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及以上级资质;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以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5.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13日至2017 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年1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定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尤溪城东水厂场地工程勘察项目(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1月9日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供核验(前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级 (甲级、乙级或丙级),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本工程勘察工程量暂按平地2500米分别报价,结算时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工程勘察费最高控制价按孔深计费:平地按 100元/米计,(含内、外业工作技术费和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

  9. 其他

  9.1. 工程勘察报告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埔西路12号,邮编:365100;

  电 话:0598-6300057 传真:0598-6323279;

  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张先生、游小姐;

  电 话:15960142690、0598-38109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5010100100018117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联系电话:0598-630519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监督电话: 0598-63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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