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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鹤峰县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托管运营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242号)要求,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鹤峰县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托管运营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托管运营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228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鹤峰县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 吨/日,主要接收来自一期填埋场的渗滤液。该场位于鹤峰县容美镇康岭村,距县城中心2.2公里。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143 万元,服务人口5.6万,采用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系统,由水质均衡系统、MBR生化系统、MBR超滤系统、NF系统及浓液回灌系统等5部分组成,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渗滤液排放限值表 2 标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工程于 2015 年 9 月份动工,2016年7月底完工,8月5日开始调试,9月15日投入试运行,目前仍处于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日处理量达70吨以上, 2016年合计处理水量约为0.7868万吨。

  2.采购内容:对鹤峰县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实施托管运营,服务期为3年,主要负责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管理、运营、维修、保养。

  3.项目服务期限:3年

  4.项目预算:476.653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污水(废水)处理;

  3.投标供应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的(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的信用查询页面打印件);

  5.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主要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委会负责。

  八、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 - 12:00时,下午 2:30 -5:3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受理。

  (二)文件领取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九、递交投标文件: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十》、《附件十一》);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月4日下午3:00至3:30分。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4日下午3:30分。

  (二)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元);缴纳方式: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凡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八),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404室

  联 系 人:陈 军

  电 话:0718-8243879

  采 购 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长友大厦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132171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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