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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引入市政中水优化用水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引入市政中水优化用水成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引入市政中水优化用水成本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石化股津规〔2017〕2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引入市政中水优化用水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引入市政中水优化用水成本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建设投资:该项目核定总投资为928.80万元(已抵扣增值税114.97万元),本标段施工费约410万元(含税价)。

2.5计划工期:119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5月9日(实际交工日期以发包人签署的工程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1).从热电部东围墙外DN450市政中水管线引出一条DN350供水管线埋地敷设至炼油部三号路东侧,并为炼油产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甩头,在甩头后敷设DN250供水管线,其中管线从甩头处至炼油部零号路段埋地敷设,零号路至常减压蒸馏装置北侧沿现有管廊架空敷设并入除盐水系统。DN350管线敷设2800米,DN250管线敷设1880米。 (2).在炼油部零号路东侧新建除盐水罐缓冲罐2座及配套加药间,新增除盐水泵2台和自动加氨装置1套。(3).在除盐水泵房新增动力配电柜2面,电源引自炼油部水处理变电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配套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潜在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加盖法人公章)形式或书面(加盖法人公章)扫描件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3日17时00分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8年1月3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022-63804335

传真:022-63804480

电子邮箱: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韩杰

电话:010-69341362

电子邮箱:hanjie02.ys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2.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CA章)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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