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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雪松路(渠南路-站前大道)等十四条路给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雪松路(渠南路-站前大道)等十四条路给水工程 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

  2.2资金来源:市财政。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工程投资:约 5000万元。

  2.5监理范围: 郑州市雪松路(渠南路-站前大道)等十四条路给水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工程监理。

  2.6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7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郑州市雪松路(渠南路-站前大道)DN500给水新建工程;

  (2)、郑州市豫一路(嵩山南路-京广南路)DN600、DN500、DN400、DN300给水新建工程;

  (3)、郑州市常西湖区汇文路(渠南路-雪松路))DN300给水新建工程;

  (4)、郑州市汇智路(渠南路-赵仙南路)DN300给水新建工程;

  (5)、郑州市临湖路(雪松路-渠南路)DN300给水管道新建工程;

  (6)、郑州市花溪东路(花溪南路-中州大道)DN300给水新建工程;

  (7)、郑州市防汛路(汇智路-临湖路)DN300给水新建工程;

  (8)、郑州市传媒路(广电路-凯旋路))DN300给水新建工程;

  (9)、郑州市皓月路DN300给水工程(西四环-雪松路);

  (10)、 郑州市惠济区金山路(东风渠滨河路-范庄东路)DN500给水新建工程;

  (11)、郑州市惠济区丰硕南街(盛产路-新兴街)DN500、DN300给水新建工程;

  (12)、 郑州市东风渠滨河路(北四环-绿源路)DN500、DN300给水新建工程;

  (13)、 郑州市佳合路(范庄南路-绿源路)DN300给水新建工程;

  (14)、 郑州市旺佳路(北四环-绿源路)DN300给水新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在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可重复,项目总监的业绩证明中须显示项目总监的姓名)。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无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须提供2014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3.6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要求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

  4) 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证明;

  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书,项目总监的业绩证明中须显示项目总监的姓名);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存档原件)。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中原区工农路31号附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 67695223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03768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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