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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尾水排放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尾水排放管网工程 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浠水县境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DN900压力管4.3km,沿途敷设管网:含挖方、回填、排水、围堰、施工便道等,新建一座提升泵站(含设备)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28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范围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

  3.2.7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网址:www.xsggzy.com.cn)。

  4.2领取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至2017年12月 18 日23:59分。

  4.3领取地点: 网上(www.xsggzy.com.cn)报名后免费领取。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84849 ,截止时间为:2018年1 月 3 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 月 4 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5.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其它事项说明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6.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6.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6.4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6.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6本项目的付款方法: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浠水县审计局下达审计结论后支付工程价款的30%,第二年的对应日(审计结论)支付工程价款的30%。(建设期和付款期内不计利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浠水县体育用品一条街综合楼2楼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18671323123 电 话:13597605990

  2017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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