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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东县城北金堰湖段污水主干管抢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7-1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衡东县城北金堰湖段污水主干管抢修工程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批【2017】59号批准建设、东发改招【2017】65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城北金堰湖段污水主干管抢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城北金堰湖段

  2.3 规模:本项目从金堰广场至污水厂段长约640米,西侧新建一条沿直径1250MM三级钢筋混泥土污水管,沿线有9座污水检查井,管道在衡岳北路的道路覆坡内铺设,重力流至衡岳北路西侧的衡东县污水处理厂。

  2.4计划投资:约270万元

  2.5总工期(含设计、施工)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衡东县城北金堰湖段污水主干管抢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3.6拟任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及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社保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3.10潜在投标人有被认定围标、串标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

  ① 设计、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设计、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单位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③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⑨ 项目管理人员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⑩ 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⑪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说明: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两份。报名时资料齐全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虚假伪造证件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虚假资料一律作废标处理。

  6.2根据衡阳电子招标改革要求,本项目同时接受网上及现场两种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报名资料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 授权委托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城关镇新村路2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8 7346 2891

  招标代理: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2栋24楼24008房

  联系人:肖焰菲

  手机:173 4734 7612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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