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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泰宁古城区排水管网及市政配套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古城区排水管网及市政配套设计项目,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15】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古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 6259577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泰宁古城区排水管网及市政配套设计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6259577 元;发包价: 56336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为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此查询件原件附入《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交)。

  3.10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 19 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投标)。

  4.3.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n)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8年1月3日17时00 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银行转账、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

  户 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1647907052508584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4 日 9时 00 分,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om/smwz/)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开标地点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 U 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将接受投标文件。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 址: 三明市泰宁县状元街165号 ;

  联系人: 18060183657 ;

  电话: 倪晓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老干局二楼

  联系人: 李女士 。

  电话: 15805946226 ;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0598—7869917、0598—7866078

  监管部门: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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