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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下穿铁路顶管专业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下穿铁路顶管专业设计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批批[2017]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482.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塘沽区给水加压泵站至海滨九路的供水干管更新。津滨大道、新港大道、天保大道、东方大道、海滨二路至海滨九路等路侧的配水管道更新。配水管道至企业用户的支管更新,配建消火栓和各类闸阀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保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工程是为配合天津港保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供水管网中3处管线需下穿海港保税区内现状货运铁路,分别为南巡道与海滨八路交口、南巡道与海滨七路交口北侧、天保大道(海滨六路与海滨七路之间)北侧。拟采用顶管施工方法,施做下穿铁路套管,套管采用DN105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处顶管长度共约130米。建安费约320万元。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需设计人配合的工作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1月20日 至 2018年01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企业外埠勘察设计单位临时进市备案登记证明;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冷满昌 电话:022-84906942

  传  真:022-8490903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李岩 电话:18602663181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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