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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嘉禾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询价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嘉禾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YG-CZCG2017-113、采购计划编号:嘉财采计【2017】133号)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公告征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询价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YG-CZCG2017-113

  采购计划编号:嘉财采计【2017】133号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嘉禾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

一批

¥34432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投标人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

  (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6)要求投标人报名前需到业主方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施工地点相关情况并取得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踏勘证明。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活性氧消毒粉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询价活动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2017年12 月 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要求投标人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6)要求投标人报名前需到业主方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施工地点相关情况并取得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踏勘证明(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1要求投标人提供活性氧消毒粉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到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2、询价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3、本询价文件公告期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嘉禾县国土局一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禾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81757319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735-8888133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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