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备案[2017]2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湘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西龙村农科组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内二期的生物池、沉淀池、二沉池等水池上方及水池四边绿化用地的闲置空间。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容量约4.1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包括水池上方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6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长善垸污水处理厂4.16MWp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达标投产、并网发电、合规验收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规划、土建、桩基础、钢结构、电气、消防工程、安防、通讯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
7、设计周期:
7.1 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7.2 完成评审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入围业绩:近三年具有一项3MWp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入围业绩证明资料(包含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7年9月-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7年9月-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设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12月2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格式“(6)授权委托书”中提供的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