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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PPP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PPP项目核准的复函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福州中城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现状飞灰处理厂二期预留地东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16006.93万元,建筑工程总造价12147.4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93.67万元, 安装工程费1695.30万元,设备费7174.05万元,联合试运转费84.40万元)。建设总规模为550吨/天,其中包括餐厨垃圾500吨/天、废弃油脂50吨/天。一期建设规模275吨/天,其中包括餐厨垃圾250吨/天、废弃油脂25吨/天,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的监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PPP项目一期工程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监造、安装工程监理(工艺系统: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废弃油脂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及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生物柴油系统、污水及臭气处理系统)。

  监理内容包括:综合楼、餐厨及废弃油脂预处理车间、沼渣脱水车间、污水预处理车间、锅炉房、门卫计量间、生物柴油制取车间及辅助、配套及公用工程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83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8148.28 万元为计费额(按建安工程费构成测算),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1470300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另行协商。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和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8 日至2017年 1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7173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11 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到场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若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当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加分工程业绩、奖项(包括奖项名称、颁发单位和时间、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以及招标要求的主要参数指标)一并向社会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4层1421室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0591-83330100;传真:0591-83330100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四楼405室 ,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31983,传真:0591-83731983

  联系人:小罗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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