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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敦煌市城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敦煌市城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已由敦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2017]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酒泉市敦煌市城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设计

2.2项目编号:DHJZX20171211001

2.3项目地址:敦煌市东城区。

2.4建设规模:污水主干管网按照远期规模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土建按照远期高日高时2.0万m3/d建设,压力污水管道和泵站内设备按照近期高日高时1.0万m3/d建设。新建污水收集管道14.3km、压力管道12.05km、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建筑面积213.65㎡。

2.6设计工期: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28日。

2.7招标范围:完成敦煌市城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等服务。

2.8项目估算总投资:7316.07万元。

2.9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投标人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0日,00:00-23:59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hjyzx.com/)在线免费下载获得。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5.3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方式二: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登录方式。

详细操作说明请在网站【下载中心】获取。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正常使用。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及备案事项

投标单位须填写设计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不装订),并加盖公章。下列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经查验后退回),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四套,应按所示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留存备案(用普通拉杆夹装订即可)。

6.1单位介绍信;

6.2公平投标承诺书(原件装入留存资料中);

6.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6.4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在开标时必须到达现场,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6.5营业执照副本;

6.6组织机构代码证;

6.7资质证书;(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6.8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6.9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且在敦煌市招标办(住建局 206 室)备案后,将其中四份报名备案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剩余一份报名备案表原件由投标单位带回装入投标文件(原件装入正本,在副本内装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0备案时间: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26日(上午08:30- 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6.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5日8:30时开始递交,至2018年1月5日9:00时递交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路309号)三楼开标室。

7.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5日9:00时。

7.4开标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路309号)三楼开标室。

7.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8.1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8.3帐 号: 27212101040020968

8.4缴纳方式:电汇

8.5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8.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北京时间2018年1月5日9:00时之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 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 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 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1020005

九、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张龙杰 联系电话:15293266079

地址:敦煌市沙州南路561号

9.2监督机构: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8824099

地址:敦煌市沙州南路561号

9.3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

联系人:李源春 联系电话:13679393366

地址:敦煌市有线电视台西侧房产公司家属楼13号楼

2017年12月15日

项 目 设 计 企 业 投 标 报 名 备 案 表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年检结果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投标报名备案人(委托代理人)

职 务

执业资格证

级 别

注册编号

本项目负责人

职 称

本项目相关

技术人员

职 称

职 称

职 称

职 称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时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2、此表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市招标办各存留一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装一份。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复印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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