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工作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参与。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谈判现场提供原件),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 | 0 | 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 无 | 无 (0分) |
供水管道更换 | 1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见竟谈文件 (0分) |
负偏离 负偏离 (0分) 基本满足要求 得基础分 (0分) 正偏离 见竟谈文件 (+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