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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增发改投[2017]583号批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现对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0-826157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9268201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监管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

  四、工程计划投资额:2125.99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五、资金来源:由广州市和增城区两级财政安排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25.99万元。项目铺设污水管道全长40934米,包括d300混凝土管长5072米,de200双壁波纹管长6793米,d110接户管长25525米,压力管D89×4-D219×4钢管长3455米,de200PE压力管道长47米,de110PE压力管道长42米,配套混凝土泵井6座,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1座、检查井、闸槽井等井类。(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 56.41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 01 月 04 日至2018年 01月 08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年01 月0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01月15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节假日除外)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15722;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148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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