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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强力吸污车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强力吸污车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市发改行审[2014]15号)、关于同意对《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的批复(泸市发改资环[2015]2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行审[2014]15号、泸市发改资环[2015]2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高坝村。(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3)供货时间:中标并签订合同后60天内,送货至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现场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强力吸污车采购,所供设备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要求,中标人须按国家现行规范包装、运输。上车、运输(含运输保险)、下车、操作培训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详细规格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商授予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

  3.1.7所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须具有第三方机动车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报告,或各种试验报告;车辆信息可在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中进行查询。

  3.1.8企业业绩需满足投标品牌产品2014年以来具有2个类似销售业绩(类似销售业绩指项目单项强力吸污车采购合同吸泥扬程在40m或以上规模的销售业绩);

  3.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0时00分至2018年1月17日23时59分,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钥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1.2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1.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2 4.2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 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界牌村一社

  邮 编: 646015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30-2263590

  电子邮件: 313505042@qq.com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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