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17]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区、人工湿地及中水管网等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现有用地及厂界北侧新征用地内
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区、人工湿地及中水管网等工程
投资总额:115109万元
质量等级要求:按施工合同执行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验收等同步并至本服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所需建设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区、人工湿地及中水管网等工程的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履职、合同、信息管理,总包、分包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等等全过程、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及相关协调与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概算价 |
合同 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总监 专业、等级 |
3204111701180201–BE-001 |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污水处理厂区、人工湿地及中水管网等工程监理 |
43658万元(其中厂区33516万元、人工湿地4877万元、中水管网5265万元) |
608 万元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持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 2018年1月18日至 2018年2月9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 2018年1月22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飞龙东路116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牟杏妹 联 系 人:宣志鹏
电 话: 0519-85570872 电 话:18932381556
传 真: 传 真: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 要求办理。
投标人可在本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兮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