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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农村饮水健康行动”项目-水质检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农村饮水健康行动”项目-水质检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农村饮水健康行动”项目-水质检测(二次)

  项目编号:TCCX-2017-16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51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崔先生010-893588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10-6935196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村饮水健康行动”项目-水质检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3)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农村饮水健康行动”项目-水质检测(二次)所需的下述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预算:1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8日至 2018年01月2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17】2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传 真:010-69351968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邮箱:TCCX02@163.COM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0100214000000001233

  财务电话:010-69383352

  联系人:常女士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查验。经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证明文件(银行或税务机构加盖公章的回执单);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银行或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回执单);

  ⑤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该单位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文件;

  ⑥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

  ⑦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⑧“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投标人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查询范围在近三年,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

  备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保登记证,若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另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五证合一”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由代理机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于代理机构备案。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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