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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市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乐昌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乐昌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281-201801-105101-0001

  四、PPP项目名称:乐昌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乐昌市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总投资约为67112.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5179.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854.2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051.71万元,建设期利息2826.19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其中14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合计14座,处理规模约20700m3/d)8457万元、配套管网(75.9km)19974.46万元,16个建制镇及1个街道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761万元,配套管网(424.41km)14987.4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

  1、乐昌市各城镇镇区污水站(厂)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4个建制镇(北乡镇、九峰镇、长来镇、三溪镇、坪石镇、黄圃镇、五山镇、两江镇、沙坪镇、云岩镇、秀水 镇、大源镇、庆云镇、白石镇)镇区的14座污水处理站(厂)及污水收集管网,总处理 规模约20700m3/d,配套管网总计约75.9km;

  2、乐昌市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6个建制镇和1个街道办(北乡镇、九峰镇、长来镇、三溪镇、坪石镇、黄圃镇、五山镇、两江镇、沙坪镇、云岩镇、秀水镇、大源镇、庆云镇、白石镇、廊田镇、梅花镇、乐城街道)180个行政村(内包含6个行政村归属于镇区污水纳污范围) 的519座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总处理规模约12185m3/d,配套管网总计约424.41km。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2016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做出承诺(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所有成员一共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

  (2)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资质要求即可。

  4、申请人(若联合体申请则为其中一方)应具有较强的运营管理或项目组织实施能力,至少具有一个以PPP、BOT、TOT、委托运营等方式(不含BT)承接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业绩。含由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业绩,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5、乐昌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6、申请人(若联合体申请则为所有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资格预审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查询结果空白,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股东结构证明。

  9、已按要求登记报名的。

  注: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6日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至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6楼报名,以便快速了解到项目进展情况。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项目在项目实施阶段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01月 19日17时00分 至 2018年 02月 09日17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6楼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6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易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1-55723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袁南生联系电话:020-83172290

  传真:020-83172223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公园路13号

  联系人:李小玲联系电话:0751-5559415

  传真:0751-5552121邮编:512200

  (四)财政部门:乐昌市财政局 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

  联系人:乐昌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1-555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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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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