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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的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阀门成套设备采购已经沛发改审发【2017】219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大屯街道办汉景路1号。

  3.2工程规模:沛县地表水厂二期项目一泵房及二泵房及厂区构筑物阀门成套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约960万元。

  3.3招标范围:一泵房出水管电动阀;一泵房及二泵房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厂区构筑物工艺管道电动阀、气动阀;厂区V型滤池、炭滤池气动阀(含配套气动单元)、翻板阀;混凝沉淀池电动蝶阀、排泥阀;反冲洗泵房供水机组电动蝶阀;污泥浓缩池电动蝶阀、刀闸阀等,并按本标书要求配套螺栓、螺帽、垫圈等连接配件采购、现场指导安装、配合系统运行调试、验收、技术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和试运营期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3.4.供货周期: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

  3.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设备材料制造商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5.3投标人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中阀门类货物金额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厂供货并成功运行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成功运行证明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5.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8投标人自2015年1月22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7投标申请人应取得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伍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年 01月 22日至 2018年 2月 1日。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8年 2 月 3 日 17 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申请书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要求,采用合格制。

  9. 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投标报价(65分)

  (二)技术响应(20分)

  (三)售后服务(10分)

  (四)投标人业绩(5分)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汉台路2号 联系人:陈林 电话:0516-80352725

  12.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高网芹 电话:15050557263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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