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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于2018年01月19日进行了资格预审,该项目有3家供应商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已按程序进行公告,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该项目政府采购,依法选择成交社会资本(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QZFCG2017325

  2、项目名称: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3、项目授权主体:高青县人民政府

  4、项目发起人(采购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高青县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维绩效水平,高青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发起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6、项目地点:高青县老城区内

  7、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划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布局:一横、五纵、五片区;工业污水管网已较完备,主要概括为一横、两片的格局。管网覆盖高青县整个城区区域。

  (1)污水工程

  东西走向管道:高苑路生活污水主管道(DN1000~DN1200),为高青县生活污水主干管,西起营丘大道,东至污水处理厂,管道长度约6000米。

  南北走向管道:东邹路(DN600~DN1000)、中心路(DN800)、芦湖路(DN1000)、国井大道(DN800)、开泰大道(DN800)五条污水主管道,总长约15000米,为五条南北方向污水主管道。

  提升泵站:高苑路与营丘大道交叉口西北侧、污水处理厂前分别建设一处污水提升泵站,规模分别为1.5万吨/天,4.5万吨/天。提升泵站将各个区域污水管道汇至污水主管道,流入污水处理厂,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支管管径为DN400-DN600,管线长度约50000米;全县老旧小区需要改造的污水管线直径为DN300-400,管线长度约80000米。

  (2)雨水工程

  由全县老旧小区需要改造的雨水管线直径为DN300-400,长度约55000米;改造10条道路雨水管线,改造长度约14200米;新建雨水管道约52000米。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高青县人民政府最终审定的设计文件为准。

  8、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1911.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900.50万元,建设期利息1911.00万,流动资金100.00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42650.00万元,其他费用2985.50万元,基本预备费4265.00万元。

  9、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10、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BOT)等工作。

  11、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一、 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改变。

  二、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的领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自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

  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如社会资本方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三、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须由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

  2、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10时00分;

  3、招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招标文件,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高青县高苑路3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335207903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马先生 电 话:0533-2293772

  邮箱:sdtc0533@163.com

  发 布 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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