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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水市13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水市13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为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广水市13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投资约3.69亿元(以竣工审计为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约1.88万吨,配套管网共计约322公里(以竣工审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广水市13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

  2.3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广水市境内,共计12个镇13个厂(马坪镇、长岭镇、郝店镇、余店镇、骆店镇、太平镇、李店镇、关庙镇、吴店镇、蔡河镇、杨寨镇、长岭镇平林村及陈巷镇)。

  2.4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监理服务

  费的 65 %作为监理服务费上限。

  2.5监理服务期:以监理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两个月内有效);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以本公告发出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资产未被冻结、接管或查封;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1.6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且在本单位执业;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8 年2月8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9.173.16.12/》(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应事先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数字证书(注:办理CA数字证书的单位详见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通知栏内《关于2017网员及数字证书新办及续费的通知》,网址http://59.173.16.12/Article/ArticleDetail?id=6060咨询电话:0722-6390259) 。

  5.3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9日 10 时00分 00秒,地点为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1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凡未派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6.4参加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及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广水市广安路20号

  邮 编:432700

  联 系 人:杨国钊

  电 话:0722-62327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汉新花苑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刘阳

  电 话:027-88166758

  2018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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