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城市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兴城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NJJHLD2018CG004),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单位(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参加。
1、招标内容:
聚合氯化铝(PAC)约330吨、聚丙烯酰胺(PAM)约20吨、三水醋酸钠(SAT)约230吨,供货期1年。
投标人对同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参与方同时可以在目的地做上机实验,PAC用于沉淀后漂浮细小物的凝聚,PAM用于全面深度污泥絮凝与压饼,最后添加SAT将水中氨氮值降低,通过现场分析对比效果后决定使用产品型号,全面将水值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2、合格投标单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在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葫芦岛市政府采购办,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4、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未按照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5、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4日上午08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门市)
6、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标书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按照文件规定方式递交到以下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城市首山路,电话:0429-5815607)
8、投标文件的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特快专递费。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兴城市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张晓明
电 话:15040948222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181115
传 真:0429-315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