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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城区零星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费用12064万元,前期费用及其它13481.45万元(含征地拆迁费10608万元),建设期利息1209.3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计算)。项目总投资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限2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2.7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常德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以合资方式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项目股权结构:政府方占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为90%。

  项目投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39%,项目融资部分占总投资的79.61%。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2.8 质量要求:

  2.8.1 施工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等要求。

  2.8.2 运营维护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养护标准的要求。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1.5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3.2.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

  3.2.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

  3.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PPP项目或市政施工业绩,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体现具体金额,则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即可)。

  3.2.5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仅限联合体一方)具有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可用信用额度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每年均为盈利。

  3.2.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且无在建工程;资格预审前一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大专以上学历)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或质检员)2人】。

  3.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2.9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关系改变,中标后,未经政府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办法为评分入围法,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10家以下(含10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10家时,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10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如第10名份值相同,则均纳入入围投标人范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从2018 年02月08日~2018年02月13日 17:00 时止(每天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学历证、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人员资格预审前一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808号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报名,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逾期不予办理。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200 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2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808号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 楼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2919136 。

  8、实施方案

  本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456号

  联 系 人:范科长

  电 话:0736-77010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华信大厦8楼804室

  联系人:李敏 肖小英

  电 话:0736-7150660 1339766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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