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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经耿政复〔2017〕276号审核批复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县住建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部门同意,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参与竞争,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竞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2.1.2建设、运营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设计服务范围包括耿马县下辖勐永镇、勐撒镇、大兴乡、芒洪乡、四排山乡、贺派乡、勐简乡共 7 个乡镇及孟定农场、勐撒农场、华侨管理区共3个农场,服务面积共计1936.55km2。服务人口近期为15.9万人,远期为23.5万人。具体内容如下:(1)供水项目:建设供水厂9 座,近期供水规模共计13900m³/d ,远期供水规模共计28700m³/d。配套新建DN200~DN400原水输水管线共计33350m,配套新建DN100~DN300配水管线共计113680m,其中近期新建DN100~DN300配水管线合计68209m,远期新建DN100~DN300配水管线合计45471m。(2)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10座,近期污水处理规模共计12500m³/d,远期污水处理规模共计25000m³/d。配套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线共计154483m,其中近期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线合计92689m,远期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线合计61794m。(3)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场8座,近期垃圾处理规模共计165t/d,远期垃圾处理规模共计235t/d。

  (3)运营内容:建设完成的9个镇乡自来水厂的设施养护运营及管理并对服务区域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用水;10个镇乡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养护运营服务,对收集的污水进行处理并达到排放标准;8座垃圾处理厂服务范围的垃圾收集处理、垃圾收运设备的管养维护及站点的管理运营。

  2.1.3项目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5611.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9004.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083.64万元;工程预备费用为3847.0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3676.61万元。项目最终投资额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2.1.4项目合作期限:28年,其中建设期 3年,运营期 25年。

  2.1.5 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由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代表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双方依据出资比例注入注册资本金。本项目注册资本金为100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00.00万元,占股权20%(原则上由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自筹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社会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800.00万元,占股权80%,列入股东协议(注册资本金可以转化为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为静态总投资51934.83万元的30%,项目资本金15580.45万元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20:80比例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3116.09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2464.36万元。

  本项目其余70%资金36354.38万元,项目公司可采用银行贷款、金融机构贷款或自有资金出资等方式筹措。

  2.1.6 运作方式:

  本项目由政府发起,耿马县人民政府授权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耿马县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代表政府出资并持有股份。

  本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政府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耿马县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在耿马县组建项目公司(SPV),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

  耿马县人民政府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耿马县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建成以后由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运营、维护本项目,为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取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1.7回报机制:

  本项目收益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部分来源于居民生活供水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垃圾收运处理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于耿马县财政资金安排等。

  项目采用绩效付费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相应内容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1.8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拟为28年(含建设期 3年)。

  2.1.9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等。

  2.1.10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云南省、临沧市颁布的关于供水实施、污水处理实施、垃圾处理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本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维护必须满足满足国家、云南省、临沧市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本项目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的全部资产完好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并且应根据PPP合同的约定,做好移交前的项目设施恢复大修、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等工作,保证政府方指定机构能够顺利接收项目资产并继续运营。同时社会资本方必须做好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项目资产持续可用。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2.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当申请人超过5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优选5家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企业综合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当申请人不足或等于5家时,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合格,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申请人达到2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2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2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邀请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3.1.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3.1.2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财务状况、项目业绩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1.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环保类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1.5企业信誉良好,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处于全国和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6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为独立法人;

  3.1.7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融资能力

  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5亿元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注: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也可以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财务公司)为本项目授信额度证明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的单位提供。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考虑到申请人技术条件、投融资能力、业绩等条件参差不齐,为实现市场竞争充分,选取合格的中标人,保证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服务质量、效率和效果,本项目接受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家 (含3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设计、建设、投资、运营优势,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三年(截止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日期)PPP项目或类似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已完成或在建均可。业绩证明材料应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业绩可以累加。

  3.5 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9 日至2018年2 月14日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授权委托书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 2 月 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38号拓东大厦13楼,未按要求报名的或只进行其中一种方式报名的均为无效报名。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资格预审电子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备注:该项目电子与纸质同时进行。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gov.cn/)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4.3资格预审文件将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售给申请人,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仅为方便申请人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当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与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4.4报名方式:

  前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38号拓东大厦13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递交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若以联合体投标,各方可授权牵头单位中的同一人作为委托人)(原件)、(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备资质方提供)、(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和在建均可)的 1 个业绩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相关批文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7)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原件)。

  备注: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由牵头方提供。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12日 09时00 分(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 09时00 分(北京时间)。

  5.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临沧市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耿马县政务中心大楼4楼)。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耿马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83-6122019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耿马自治县耿马镇爱华路9号

  联系人:潘黎文

  联系电话: 0883-612115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拓东大厦13楼

  联系人: 汪礼云

  联系电话:18987109088

  邮箱地址:2910757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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