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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

  项目编号:FJSH2018-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9933226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9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5—366898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华137993322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3116.8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2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正文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3-0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说明

  本采购项目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项目编号:FJSH2018-101)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春县人民政府 为本项目授权主体,永春县水利局 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

  2.2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境内;

  2.3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马跳水库是一座以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010万m3,马跳水库及配套水厂的供水对象主要为蓬壶镇和达埔镇的生活生产及灌溉用水。本项目中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马跳水库工程与配套自来水厂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表1-1 各子项目投资建设明细

子项目

建设内容

投资额

马跳水库工程

挡水工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为484.80m,坝顶长308.00m,坝顶宽6.00m,最大坝高65.80m。

加固及复建交通工程,其中省道203线及县道350线改建全长1.88km,泉南高速公路影响段防护加固里程为K87+222~K88+493。

工程静态总投资59420.44万元:其中水库工程部分静态投资30225.9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静态投资为25976.83万元(其中:道路工程项目处理费11423.89万元;农村部分补偿静态投资为5512.32万元,相关征地拆迁专项补偿等其他费用7238.9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219.9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为1997.68万元。

配套自来水厂

自来水厂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水管网工程。新建水厂总规模为5.0 万m3/d,近期建设规模2.5万m3/d,占地29015 m2左右。

近期工程静态总投资13696.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2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68.09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用为620.0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48.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4.28万元。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若子项目建设提前完工,对应子项目提前进入运营期;若项目建设期延长,运营期相应缩短,即项目整体合作期不超过20年。

  项目建设期计划安排如下: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整体建设期自开工之日起共36个月;水库工程建设期自开工之日起共36个月;自来水厂工程建设期自开工之日起共26个月。

  4.运作方式

  本项目的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即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职责,合作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

  5.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静态投资的25%。

  6.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登记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实力、融资能力等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1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及相应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净资产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投资额的30%(即2.2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需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资格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材料”)。

  (4)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资人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建设项目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水利或市政或公路类的投资项目业绩(包括PPP、BOT、ROT等投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以投资合同协议书为准)。

  (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1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涉税证明;近三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须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同一联合体内部无此要求)。

  (9)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应超过联合体成员全部出资的50%及以上;

  ②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组成后(含资格预审投标报名阶段)不得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其投标无效。

  6.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后续的采购活动。

  6.3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7.资格预审方法

  7.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小组,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入围名单。合格投标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投标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2采购人将只邀请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对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合格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采购文件》。

  8.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8.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年 2 月 11日至 2018 年 2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

  8.2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中具备相应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若以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报名后,其各成员组成结构不得改变,否则其报名无效。

  注:投标申请人应按上述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对,但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专家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展览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都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无须提交,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保证金1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春县水利局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5-3668983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联系人:郑华、吕兵

  联系电话:13799332261、0591-83386895

  传 真:0591-83768486

  附件一:《投标申请书》格式

  投标申请书

  项目编号:FJSH2018-101

  项目名称: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

  致:永春县水利局、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 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确认,与本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无任何关联,也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盖章。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正文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永春县水利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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