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精神病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乐山市博爱医院老年医养中心(70m3/d)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工程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SCWZDL-201802-LSS12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博爱医院老年医养中心(70m3/d)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详情请见第六部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2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自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旁))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参加磋商时间:2018年3月1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按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给予报价评审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做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
九、磋商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旁)。
十、本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通江镇凤凰路北段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898130103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691455;18111080273;
传 真:0833-2691455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