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FZ2018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8]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镇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管材采购一标段
招标内容:采购PE100级管材等。
项目名称: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管材采购二标段
招标内容:采购PE100级管材等。
2.2交货日期:2018年 3 月 31 日至2018 年 5 月 31 日
2.3交货地点:镇赉县境内。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规定。
3、资格审查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格和条件:
(1)须具有专业生产塑胶类(PE)管材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及卫生检测合格证书的生产厂家;
(2)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
(3)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期内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2 日至2018年2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4. 2、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及卫生检测合格证书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成本费每标段为500元,售出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16 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白城市镇赉县
联 系 人:纪海明
联系电话:0436-72235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 系 人:闫俊杰
联系电话:1774304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