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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县污水处理及七星湖景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项目名称:贞丰县污水处理及七星湖景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1】-015号-2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801】-015号-2

  4、项目联系人:王海霖

  5、项目联系电话:13984675945

  6、采购方式: ppp模式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分为污水处理工程和七星湖景区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 (1)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分为新建和存量两个部分,其中新建部分包括贞丰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和贞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2300立方米/天,静态总投资为16084.68万元;存量部分包括贞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和贞丰县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日处理能力为13000立方米/天,资产评估价值为6298.17万元,加上377.89万元的增值税,存量部分总投资为6676.06万元。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22760.74万元。 (2)七星湖景区基础设施工程 七星湖景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一条连接主城区与七星新城区之间的道路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道路设计长度12274.3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同时项目将建设一个拥有1138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5836.03万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1,013,907,900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名(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控股;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申请人应是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人。 二、资质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多方均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以资质等级较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三、财务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 (2)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10亿人民币的融资能力;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的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是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然有效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授信合同等,上述对本项目及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可累计。 四、企业信誉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不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申请人须提交其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出具查询结果时间为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放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止;查询函原件备查(由投标单位自行携带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查询申请函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查询申请函格式详见附表一。 四、资格预审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 (2)当报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

  9、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信息:

  (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02-13 09:00:00 至 2018-03-12 11:00:00

  (2)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0、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3-13 14: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8-03-13 14:10:00

  12、审查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采购人名称: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贞丰县

  联系电话: 13984675945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6、PPP项目:是

  是否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电话: 0859-3226123 1898599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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