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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益赫发改招核[2018]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工程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流域

  3、规  模: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生态底泥清淤、核心区生态护坡等,总投资约8000万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生态底泥清淤、核心区生态护坡等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代初步设计),包括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含评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设计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投标人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yy-ggzy.com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2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2月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设计补偿

  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没有设计补偿费用。

  八、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九、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0737-2671896。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投诉与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4、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银东社区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姚继辉

  联系电话:182305022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C座2805

  联 系 人:汤立斌

  电 话:15973773453 0737-2789888

  邮 箱:249341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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