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澄清内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原 评审标准 |
修改后评审标准 | |
2.2.4 (3) |
综合部分 (15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0分) |
投标人拟派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拟派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均具有资格证书的得10分,每缺少一个扣一分。 |
投标人拟派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拟派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均具有资格证书的得10分,每缺少一个扣一分。 |
以上内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的地方均做以上修改。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263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