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泽普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模式)监理已经由泽政复【2018】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泽普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模式)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泽普县 2.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规模5000m3/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附属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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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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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X201802234750010205001 |
泽普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模式)监理 |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全套图纸所有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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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拟用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证件及近三年类似业绩、疆外企业还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套) 。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2月23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3月01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喀什市滨河路汇城小区高层8栋一单元202室现场报名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6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喀什市滨河路汇城小区高层8栋一单元202室现场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泽普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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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泽普县 |
地 址: |
喀什市滨河路汇丰高层1单元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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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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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付芳 |
联 系 人: |
邱增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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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99117068 |
电 话: |
18999085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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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998-2876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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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238040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