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7】3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中央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已在 康平政府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位于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院内 。
2.3招标(业主)人: 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内容概述: 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
2.5合同估算价为: 162.22 万元。
2.6招标范围: 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8 年 4 月 20 日开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94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 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具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4、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信息入库。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被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可在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颜伟奇 联 系 人: 徐雨桐
电 话: 13804024971 电 话: 024-23382836
传 真: 传 真: 024-2337232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