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规范化处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坛政采2018-B021601(公)-011号。本项目预算:670万元/年,最高限价:250.0元/吨污泥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的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金坛区华城东路与新常金一级公路交汇处,良常东路9号,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按照国家环保要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必须进行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剩余污泥经过脱水后含水率为75%~85%。中标人负责污泥运输,确保日产日清。中标人所运输的污泥必须全部用于中标人所申报的生产项目,不得擅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近年污泥处置情况:
年份 |
处理水量 (万m3) |
产泥量(吨) |
产泥率(t/万M3) |
2016 |
1905 |
22211.12 |
11.6 |
2017 |
1869 |
24384.69 |
13.05 |
预估2018年污泥处置量约25000吨。
本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环保要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必须进行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剩余污泥经过脱水后含水率为75%~85%。运泥现场均有储泥罐,运输车辆可随到随走。中标单位负责污泥运输,确保日产日清。中标人所运输的污泥必须全部用于中标人所申报的生产项目,不得擅自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置。本次采购服务时间暂定壹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满后,招标方通过考核,服务期的质量能很好地满足招标方要求,可按原中标价格续签合同,延长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良常东路9号。
2、常州金坛区直溪鑫鑫污水处理厂位于金坛区直溪镇,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预估2018年污泥处置量约1800吨。
本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环保要求,直溪鑫鑫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必须进行规范化无害化处置。运泥现场均有储泥罐,运输车辆可随到随走。中标单位负责污泥运输,确保日产日清。中标人所运输的污泥必须全部用于中标人所申报的生产项目,不得擅自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置。本次采购服务时间暂定壹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满后,招标方通过考核,服务期的质量能很好地满足招标方要求,可按原中标价格续签合同,延长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常州金坛区直溪鑫鑫污水处理厂位于金坛区直溪镇
3、本项目共计二个标段。标段一:常州市金坛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直溪鑫鑫污水处理厂每月1号到15号产生的污泥,污泥量约13400吨;标段二:常州市金坛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直溪鑫鑫污水处理厂每月16号到当月底产生的污泥,污泥量约13400吨。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污泥处置单价(报价包含污泥处置费、运输、污泥上车卸车费用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招标人的实际泥量*中标单价=结算价。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规范处置招标方污泥期间,中标人第一个月及第二个月的污泥处置费作为履约保证金,此后,招标单位负责每两个月向中标人支付一次污泥处置费用,并在合同期满的次月结清污泥处置费用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污泥处置所必须的场所、设备及环保部门所出具的污泥处置相关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或同意该项目的试生产批复;
3、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 6日至2018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楼大厅(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招标文件获取:已报名的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upfiles/admininfo/20180306/20180306091311_69704.doc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报名申请表。/upfiles/admininfo/20180306/20180306091206_20140.docx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信息
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联系人:吴亮 13861107822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18年3月13日17点前将书面文件提交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3月27日9:00-9: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暨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七、开标时间:2018年3月9日下午2: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亮 13861107822。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中标段一肆万元整,标段二肆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区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