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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港闸区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城建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港闸区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南通市港闸区,东临永兴路,南临沿江路,总占地面积100亩,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设备安装工程投资估算约4200万元。

  3、招标范围: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1)编制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负责标前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定标;负责异议或投诉的受理、答复(如果有);办理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施工合同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备案;编写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给招投标监管部门;招投标资料的归档。

  (2)编制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标底,并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需经比选人审核)对设备部分的造价进行评审,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对除设备以外的其余部分造价进行标底审核。

  (3)为完成上述(1)、(2)项工作内容而必需要做的其它相关工作。

  4、服务期限:从招标代理中标之日起,至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止。

  5、招标代理费:

  (1)招标代理费的投标报价:本次报价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的“工程招标”栏规定的费率为基础,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并约定下浮率为正数。本工程投标下浮率报价小于20%的商务报价按废标处理。

  (2)招标代理费的结算: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的代理费×(1-中选下浮率)。取费基数中的施工中标价还须扣除试运行费用和暂列金额,招标代理取费类型为“工程招标”。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参选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6.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6.4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有过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污水或给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标底编制业绩。

  注:企业业绩认定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并且该合同委托内容中应包括标底的编制工作,如果招标代理委托内容中不含标底编制的,则还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标底编制咨询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已完成和在建项目。

  7、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须满足比选公告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等)。

  7.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请江苏省内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对于省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机关已开通网络查询的,可将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尚未开通网络查询的,须到当地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工程比选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7.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在编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关系、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6遵守行业规范,企业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信誉良好,具有较好的行业道德。

  7.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比选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 .ntcetc.cn)和“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http://58.221.115.19:8080/ntszzb/)两处网站上发布。本工程比选文件、标前澄清、修改、答疑等资料请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http://58.221.115.19:8080/ntszzb/)网站的“其他下载”栏目下自行下载。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参选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比选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9、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3日 14 时 0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路15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0、资金支付情况:

  代理工作结束,招标资料装订成册移交建设单位后结清招标代理费。

  1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缴纳方式。参选人将现金现场递交给比选人,比选人当场核验。

  12、评标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13、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参选文件,否则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均不予接受。

  (3)比选公告系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招标机构: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513-81550380

  传真:0513-81550393 邮编:226007

  比选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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