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拉特中旗2018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发改农字[2017]1555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2018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牧区水处理及基本供水井)
2.2建设地点: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川井苏木、甘其毛都镇、新忽热苏木、巴音乌兰苏木、呼勒斯太苏木。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40眼水源井(基本供水井)及配套设施;安装129套家用水处理设备的方案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
2.5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定的深度要求。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职称证书。
3.3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的业绩。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楼3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7日下午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
地 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邮 编:015300
联系人:甄兴
电 话:0478-5912634 1584871056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楼308室
联系人:何宇
电 话:13394832937
电子邮件:nmqixin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方庄支行)
账号:0200225919200007659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的下列证件原件,否则可造成无效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的业绩。
7、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各专业负责人中级以上(含)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