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由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 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 项目业主 )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燕儿河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工程化验设施、设备及药剂耗材采购 | |
建设地点 |
燕儿河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工程,燕儿河水库左岸高桥村 | |
供货要求 |
一比选段化验设施采购及安装 |
1 、化验室台柜、风机等设施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
二比选段化验室药剂、耗材采购 |
1 、化验室药剂、耗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 、化验室国产仪器仪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工作;进口仪器仪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工作。 | |
需货量 |
见附表二 |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比选段 |
品名 |
技术要求 |
一比选段 |
化验室台柜 |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
二比选段 |
化验室化验设备 |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
化验室药剂、耗材 |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比选申请人须为从事化验室设备、设施等与化验、实验相关业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B、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供货业绩:
一比选段类似业绩指:提供不少于3项合同金额为5万以上化验室设施销售及安装业绩;
二比选段类似业绩指:提供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为5万以上化验室设备销售及安装业绩,同时需提供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为1万以上药剂耗材的销售业绩;
C、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合同纠纷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事项,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D、拟供产品为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拟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18年 3 月 8日至2018年 3 月 12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B、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6 日 14:00 前。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2018年 3 月 16 日 14:00 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18年 3 月 16 日 14:00 时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8年 3 月 16 日 14:00 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进行。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2018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