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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3-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GX2018-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166563转82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县水务局

  地址:巴彦县

  联系方式:高潮 0451-57522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0451-82166563转820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区B座2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60.7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开户许可证;(7)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材料;(8)企业近三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9)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1)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打印页(只需复印件)(12)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注:以上材料均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3.2、牵头人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4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项目运营能力。3.3、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3.4、业绩要求:在中国境内具有设计、建设和运营能力不小于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提供相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5、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已为其缴纳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3.6、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投资能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满足项目需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凡列入到诚信、环保、安全等“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3.7、其他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由申请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期内)。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包括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选择6家单位通过。6、政府采购政策:6.1、建设的1.0万m3/d(包含近远期共同部分的建筑构筑部分等)工程总投资为456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9.00万元,其他费用790.3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27.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10万元,建设期利息105.37万元。6.2、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纳入PPP合作的建设投资估算总投资为5753.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6.76万元,其他848.13万元,基本预备费423.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22万元。

  先期建设的1.0万m3/d(包含近远期共同部分的建筑构筑部分等)工程总投资为4502.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71.01万元,其他费用766.3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30.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98万元。

  6.3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4-0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GX2018-053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巴彦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巴彦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2.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31985平方米,建筑面积1806.1平方米;工程内容具有粗格栅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沉砂池、污泥池、脱水机房、变配电室、鼓风机房、综合楼、门卫室等。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2.5项目全生命周期:30年(其中建设期1 年,运营维护期29年)。2.6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4560.72万元。2.7项目规模:新建兴隆镇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规模40000m³/d,近远期各建设20000 m³/d。本次设计为近期建设规模,分两期建设、分两期验收和投入使用,每期建设规模为10000 m³/d的处理能力;近远期共用的建构筑物的土建等在近期建设;同时,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一并承继及承接现巴彦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所有业务。2.8项目地点:巴彦县兴隆镇西南一公里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3.2、牵头人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4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项目运营能力。3.3、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3.4、业绩要求:在中国境内具有设计、建设和运营能力不小于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提供相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5、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已为其缴纳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3.6、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投资能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满足项目需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凡列入到诚信、环保、安全等“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3.7、其他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由申请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期内)。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包括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选择6家单位通过。6、政府采购政策:6.1、建设的1.0万m3/d(包含近远期共同部分的建筑构筑部分等)工程总投资为456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9.00万元,其他费用790.3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27.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10万元,建设期利息105.37万元。6.2、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18年03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开户许可证;(7)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材料;(8)企业近三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9)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1)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打印页(只需复印件)(12)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注:以上材料均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18年4月3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

  七、其他

  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方在巴彦县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由巴彦县人民政府授权巴彦县水务局代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签署 PPP 项目合同,项目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为准经营性模式,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所有成本,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本项目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设施无偿移交归还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彦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彦县水务局

  地 址:巴彦县

  联系人:高潮

  电 话:0451-57522163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区B座27层

  联系人:张林

  电 话:0451-82166563转8203

  电子邮箱:hljgxzb@126.com

  七、其它补充事宜:

  001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3.2、牵头人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4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项目运营能力。3.3、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3.4、业绩要求:在中国境内具有设计、建设和运营能力不小于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提供相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5、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已为其缴纳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3.6、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投资能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满足项目需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凡列入到诚信、环保、安全等“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3.7、其他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由申请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期内)。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包括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选择6家单位通过。6、政府采购政策:6.1、建设的1.0万m3/d(包含近远期共同部分的建筑构筑部分等)工程总投资为456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9.00万元,其他费用790.3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27.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10万元,建设期利息105.37万元。6.2、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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