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常宁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常宁新区西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和西安市常宁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常宁新区西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和西安市常宁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陕西正衡招字2018-016号
三、采购人:
名称:西安市常宁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中段
项目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话:029-85695681
四、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系人:刘惊喜,李莹
电话:029-87515832
开户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账 号: 1145700000062388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常宁新区西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和常宁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采购预算:人民币240万元
项目用途: 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咨询服务机构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合法注册的法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通过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证明;
4. 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代理单位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第1-4条的要求。
七、 采购文件发售:
独立投标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持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授权牵头单位人员购买采购文件的授权书原件、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持牵头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时。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5日14:00前
2、开启时间:2018年4月5日14:00
3、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1层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