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大型净水装置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型净水装置购置
2、项目编号:SHXM-00-20180202-01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8-150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大型净水装置6台。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258000.00(国库资金:258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14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19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14 16:30:00至2018-03-19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8年3月14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16日下午4: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B座716室进行验证并购买谈判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03-2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8-3-22 1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B座716室二楼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B座716室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六、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B座716室二楼会议室。4、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300号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B座716室
邮编:200092邮编:201400
联系人:武斌联系人:裴忠
电话:23032733电话:15221579101
传真:23032745传真:021-5228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