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8/03/16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彭山青龙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 | ||||||
变更内容 | 第一 1、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彭山青龙污水厂改建工程”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类似项目是指:已竣工验收的1个10000吨/天及以上的污水或净水处理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并留业主电话备查,下同。 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1)企业资信情况、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得 5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6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7分,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得8分,此项满分8分。 更正为: 1、 项目名称“彭山青龙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2、 类似项目是指:已竣工验收的1个10000吨/天及以上的污水或净水处理监理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并留业主电话备查,下同。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6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7分,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得8分,此项满分8分。 第二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