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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

  项目编号:KGCGZX2017-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174369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与丹霞山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许冬琦0431-821587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171743696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3号楼7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关于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倡导,加快提升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启动实施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新区管委会授权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管委会”)作为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具体招标工作,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以下简称 “本项目”)。

  2、项目编号:KGCGZX2017-027。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吉林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工程范围及投资额:本项目包含五个子项工程,分别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厂工程(以下简称“净水厂工程”)、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给水管网工程(以下简称“给水管网工程”)、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北部污水厂处理工程(以下简称“北部污水厂处理工程”)和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尾水湿地工程(以下简称“尾水湿地工程”),根据各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计划,预计本项目总投资额合计15343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45421万元,根据预计的融资条件估算建设期利息76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12万元。具体各项子项工程的工程范围和投资额如下:

  (1) 净水厂工程:该子项工程拟建设一座生产能力达5万吨/日的净水厂,采用“混凝沉淀+V型滤池+臭氧接触消毒+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浊度小于等于0.5NTU。项目估算总投资162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524万元,建设期利息6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2万元;

  (2) 给水管网工程:该子项工程拟敷设DN200-1400供水管线223196米,其中直埋敷设173841米,地下综合管廊中架设49355米(报价暂时全部按照直埋敷设方式考虑);新建加压泵站8座。项目估算总投资5186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502万元,建设期利息32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2万元;

  (3) 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该子项工程拟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5万吨/日的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改良AAO+矩形沉淀池+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总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标准,土建工程按5万吨/日处理规模标准进行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考虑设备以3.75万吨/日生产规模安装,但根据目前区域污水处理现状先以1.25万吨/日处理能力进行配置。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03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089万元,建设期利息21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3万元。

  (4) 北部污水厂处理工程:该子项工程拟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改良AAO+矩形沉淀池+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总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标准,土建工程按3万吨/日处理规模标准进行建设,设备安装分两期各按1.5万吨/日处理能力进行配置。项目首期估算总投资2490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761万元,建设期利息10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7万元。

  (5) 尾水湿地工程:该子项工程拟建设一处占地79808平方米,处理能力达3.75万吨/日采用“级串联潜流人工湿地+生态稳定塘工艺”的尾水处理人工湿地。出水水质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标准。项目估算总投资999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545万元,建设期利息4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万元。

  3、建设期: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尾水湿地工程: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生效日起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给水管网工程应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核心区污水厂、净水厂工程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具备运行条件。

  三、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标的为社会资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实施机构提供的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服务,其中主要义务和部分协议核心条款如下,对采购标的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PPP基础协议》、第三卷《特许经营协议(草案)》和第四卷《合资经营协议(草案)》。

  1、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悦公司”)签署《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合资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合资经营协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1017万元,中标社会资本与翔悦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同时,空港管委会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PPP基础协议》。

  2、项目公司成立后与实施机构空港管委会签订《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并履行本项目下净水厂工程、供水输配管网、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和尾水湿地等工程的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义务,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担保权益的移交给空港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3、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共三十年,除非依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或延期,特许经营期为《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第三十个周年届满之日。特许经营期包括的建设期、运营期具体年限见《特许经营协议(草案)》。

  4、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接受空港管委会以其指定机构的绩效考评,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应获得的可用性服务费或容量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以上述收入支付经营成本,还本付息,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自负盈亏。

  四、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以下简称“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须是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须是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人。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五楼招标部)。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至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五楼招标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九、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正本一套,副本七套,电子文件文件一套。

  十、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金融机构开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8年4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新民大街626号新民宾馆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31-8215876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7174369672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五、重要提示

  1、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存在编制缺陷,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书面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通知将按该联系方式发出,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作为向采购人的基本承诺,采购人可在确定其为中标人后,对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中对不涉及实质性的具体条款和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5、投标人必须清楚明确,本项目存在采购人因多种原因对于评审结果、招标结果不予批准的潜在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仅需撤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

  特此邀请。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8年3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2、须是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43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五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至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五楼招标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新民大街626号新民宾馆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关于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倡导,加快提升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启动实施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净水和污水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新区管委会授权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管委会”)作为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具体招标工作,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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