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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7110118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75952990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72号

  联系方式:周文从139598800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先生0591-38872256、177595299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706.6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4-2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711011897)

  1.招标说明

  根据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晋江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并原则同意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晋江市市政园林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2.3 建设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包含四个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如下:

  子项目一:晋江市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管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安东工业区(具体以规划选址意见为准),总用地面积为2251平方米,通过建设尾水排海管道将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石井排污区进行深海排放,管道将经过省道201线,伞都西路,最终从规划的白沙大桥南侧入海至排放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尾水提升泵房、陆域管道及海域段排海管道,管径DN1400,管道材料采用连续缠绕玻璃钢管,路上段管道长7702m,海域段管道长4708m,泵房选址占地3.3764亩,近期规模为8万吨/日,远期规模16万吨/日,土建按远期一次性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8万吨/日进行建设。

  子项目二:深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晋江市深沪镇,是深沪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工程,将该厂尾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东海垵深海排放,无新增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调压井、陆域排海管道段和海域段排海管道段三部分,排海管道管径为DN1200,排海管道材料采用连续缠绕玻璃钢管,陆域段排海管道长约5268m,海域段管道长约1408m。

  子项目三:龙湖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本项目主要提升龙湖镇大深线以东的污水,近期规模为2.5万吨/d,远期规模为7.5万吨/d。项目位于龙湖镇前港村,占地面积29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进出水管道、格栅间、提升泵站、配电间、除臭系统等。

  子项目四:龙湖泵站至深沪污水厂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龙湖泵站至深沪污水处理厂污水重力流管、压力流管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起于龙湖泵站,终于深沪污水厂处,主要沿省道308布置管段,埋设污水管道全长约6438米,管径为DN400-1500【其中DN800(双管)2560米,DN400(明挖)579米,DN1500(明挖)3154米,DN1500(顶管)145米】。

  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 PPP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38706.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31363.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4497.94万元,预备费约为2844.72万元,其中:

  子项目一:总投资估算约为22126.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7857.28万元(尾水泵站工程费用1123.80万元,陆域埋管工程费用6438.51万元,海域埋管工程费用10294.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2629.93万元,预备费约为1638.98万元。

  子项目二:总投资估算约为9004.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7130.23万元(调压井工程费用352.03万元,陆域埋管工程费用3201.02万元,海域埋管工程费用357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1207.33万元,预备费约为667.01万元。

  子项目三:总投资估算约为263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2160.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302.94万元,预备费约为172.83万元。

  子项目四:总投资估算约为4939.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4216.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357.74万元,预备费约为365.90万元。

  本项目仅将工程费用(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纳入PPP投资范围。建安工程费用结算价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以市评审中心备案表或复核决定书上的金额为准;设备购置费以实施机构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5运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污水提升泵站、调压井、污水运输管道等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完成的全部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

  2.6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晋江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30天内,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项目的运营维护。要求项目公司在整个合作期限内,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晋江市。

  2.7 投资回报机制: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

  2.8 资金来源:

  (1)资本金要求: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足额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投资人注入。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或实施机构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9 合作年限:合作期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各子项目可分别进入运营期),各项目的建设期均为2 年【自各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第一个开工令之日或项目实施机构确认的开工之日起算(以在前的日期为准)起至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为10 年【各子项目可分别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第十(10)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各子项目合作期均为12 年。各子项目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各子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晋江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融、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是该等企业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末的净资产不少于3.0亿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申请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注入,项目公司不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7)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三年内作为投资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PPP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定;投标申请人股东或上级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提供的PPP项目需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内[http://www.cpppc.org,否则不予认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家。

  (9)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各方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1、602室)报名。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本项目开标厅),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1711011897]。

  8.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晋江市新华街172号

  联系人:周文从

  电 话:13959880075

  传 真:0595-85608558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591-38872256、17759529905

  传 真:0591-87525237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晋江分行

  帐 号:1408012109022201389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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