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安财采备【2018】124号批复,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陆市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安陆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HBECC-ZB-ZC17051/3
2.2项目名称:安陆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3 项目授权主体:安陆市人民政府
2.4 项目实施机构: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2.5 项目总投资:22185.67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区投资为4581.43万元,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配套管网投资为17604.24万元,由政府使用专项资金进行建设)。
2.6运作模式:PPP模式(O&M+BOT)。
2.7股权结构:本项目资本金为1374.43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占100%,出资1374.41万元;政府不参股,仅对超额收益进行分配。
2.8合作期:3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9 采购内容:由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12座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281.9km配套管网的运营和维护。合作期满,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安陆市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2.10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新建运营污水处理厂12座,总处理能力0.7万吨/日;运营维护污水管网281.9km。
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初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塔、生态好氧系统、二层池、滤池、消毒及排放渠、污泥处理、鼓风机房、压滤机房、综合楼、在线监测室、办公室、电控室。
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长281.9km,主管网77.2km,支管网79km,接户管网125.7km。
本项目12座乡镇生活污水厂及运营维护配套管网的建设规模如下表:
序号 |
乡镇 |
近期建设规模m3/d |
运营维护配套管网(km) | |||
主管网 |
支管网 |
接户管网 |
合计 | |||
1 |
赵棚镇 |
500 |
5 |
5 |
9.1 |
19.1 |
2 |
陈店乡 |
500 |
6.7 |
6.7 |
10.8 |
24.2 |
3 |
李店镇 |
500 |
6.6 |
6.6 |
10.3 |
23.5 |
4 |
巡店镇 |
1000 |
11.9 |
11.9 |
18.4 |
42.2 |
5 |
辛榨乡 |
500 |
4.7 |
4.7 |
7.9 |
17.3 |
6 |
棠棣镇 |
500 |
4 |
4 |
7.3 |
15.3 |
7 |
木梓乡 |
500 |
4.3 |
4.3 |
7.3 |
15.9 |
8 |
雷公镇 |
1000 |
7.3 |
9.1 |
11.8 |
28.2 |
9 |
王义贞镇 |
500 |
9.8 |
9.8 |
14 |
33.6 |
10 |
烟店镇 |
500 |
6.2 |
6.2 |
9.2 |
21.6 |
11 |
孛畈镇 |
500 |
7.8 |
7.8 |
11 |
26.6 |
12 |
接官乡 |
500 |
2.9 |
2.9 |
8.6 |
14.4 |
合计 |
7000 |
77.2 |
79 |
125.7 |
281.9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段:近三年;查询对象:申请人、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3.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截图打印);
3.4申请人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提供2018年任一月的国税或地税证明);
3.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为盈利。(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申请人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授信合同或出具的证明为准。
3.6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7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PPP项目业绩: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参与至少一项类似PPP项目(以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投资协议书或PPP项目合同为准);
(2)运营业绩:截止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至少拥有一项运营业绩(以特许经营合同、协议或运营证明文件为准);
(3)工程业绩: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8申请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土建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9 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准入要求;
3.10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且均满足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和信誉所述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章除投融资能力以外的全部资格要求;投融资能力要求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即可;
(3)联合体其它成员只负责本项目投融资;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明确约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
4. 其它要求
4.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为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整体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存有关联关系的任何法人及任何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本文件所称关联关系,指“不同单位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社会资本中仅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4.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单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2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盖公章递交。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安陆市解放大道121号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 |
联 系 人:潘先生 |
联 系 人:刘经理 |
电 话:18972655699 |
电 话:027-88166758 / 15102783801 |